按照《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抓好赋予科研管理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教党函〔2019〕37号)、《苏州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自然科学类)(2024年修订)》(苏大科研〔2024〕77号)要求,除涉密项目外,科研经费外协与外拨安排需事前在校内公示。现将以下科研经费外协事项进行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及编号 | 负责人 | 二级 单位 | 项目类型 | 外拨 单位 | 外拨单位 项目负责人 | 外协合同金额(万元) | 本次外拨金额(万元) | 备注 |
1 | 大面积商用薄膜型叠层光伏组件产业化技术及关键装备研发(BG2024016) | 廖良生 | 功能纳米与软物质研究院 | 江苏省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共性关键技术)项目 | 苏州方昇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史亦沣 | 600 | 330.32 | |
2 | 大面积商用薄膜型叠层光伏组件产业化技术及关键装备研发(BG2024016) | 廖良生 | 功能纳米与软物质研究院 | 江苏省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共性关键技术)项目 | 常州百佳年代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熊唯诚 | 150 | 80.67 | |
3 | 大面积商用薄膜型叠层光伏组件产业化技术及关键装备研发(BG2024016) | 廖良生 | 功能纳米与软物质研究院 | 江苏省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共性关键技术)项目 | 昆山协鑫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 田清勇 | 375 | 201.68 |
该科研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与上述(外协/外拨)单位(存在t/不存在o)直接或间接的利害关系,并承诺若项目组故意隐瞒关联关系,其责任由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自行承担。
对上述信息有异议者,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科学技术研究院反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和问题要求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公示时间:2025年4月28日至2025年5月7日止,共5个工作日
联系人及电话:陈智、龙佳宇0512-62768342
电子邮箱:chenzhi@suda.edu.cn、jylong@suda.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5年4月28日